參加公司年終聚餐26歲員工醉酒身亡
  海口
  家屬悲痛欲絕
  死者曾被送至該房間休息
  本報訊 元旦前後是許多單位年終聚餐的“旺季”。1月1日,海口一家園林工程公司組織80多名員工到酒店聚餐,剛入職20多天的張某醉酒後,被同事送到公司樓下的賓館獨自休息。次日,懷有5個月身孕的阿琳(化名)到公司尋找,才發現丈夫張某已經死亡,死因疑為嘔吐物阻塞氣管導致窒息。情緒激動的阿琳差點流產。
  昨日,死者家屬到該公司討說法。公司有關負責人稱,願意與家屬協商解決。
  記者 鐘起的 文/圖
  剛入職20多天,酒後被單獨留在賓館客房休息,疑因嘔吐物阻塞氣管導致窒息死亡
  死者妻子懷有5個月身孕,得知噩耗後差點流產;公司負責人:願意與家屬協商解決
  男子參加公司聚餐一夜未歸
  昨日上午,多名死者家屬在海口鳳翔路一家酒店門口,等待公司負責人出面協調。
  自稱是死者朋友的賴先生告訴記者,死者張某今年26歲,籍貫河南,但在海南出生長大,去年10月16日才結婚,之後在海南金××園林工程公司採購部上班。1月1日,張某跟朋友們說,當天在公司加班後,要到中山南路一家酒店參加單位組織的年終聚餐。
  “2日凌晨1點多,他妻子阿琳給我打電話,說他一直沒回家,問我有沒有和他在一起,我就跟她說沒在一起。”賴先生說,“後來幾個朋友都出去尋找,但根本不知道該去哪裡找。打他電話雖然能撥通,但就是沒人接。當時我們意識到有點不對勁,卻一點辦法也沒有。”
  賴先生說,2日上午9時30分許,阿琳找到公司,才得知張某醉酒後被同事送到公司樓下的賓館休息。但阿琳跑下樓,找服務員開門後,發現張某已經不行了。阿琳及張某父母因承受不了這個打擊,已經住院了。
  妻子得知噩耗出現先兆流產
  在187醫院婦產科病房,記者見到了張某的妻子阿琳。她哭著告訴記者,1日晚上8時許,她撥打丈夫的手機,卻無人接聽,“一直打到11點多,電話是通的,就是沒人接。”當晚,她到派出所報案,並用丈夫的身份證號碼查詢開房記錄,希望能找到丈夫。
  阿琳哽咽著說,後來她得知,丈夫參加公司聚餐後醉酒,被3名同事“架著”送到公司樓下的賓館,“他們把我丈夫一個人留在客房,然後各自離開,既沒有找醫生,也沒有聯繫家屬。”阿琳說,第二天上午9時30分,她憑著記憶找到丈夫上班的公司,才有人告訴她丈夫在哪裡。但是,她跑到4樓的客房時,發現丈夫躺在床上,身體已經有些僵硬了,地上還有很多嘔吐物,“鼻孔、嘴巴裡塞了很多嘔吐物,我用手捏他的鼻子,用手指摳他的嘴巴,把裡面的嘔吐物都清理出來。”阿琳說,後來她和丈夫的幾名同事將丈夫送往醫院急救,但瞳孔已擴散,沒幾分鐘便宣告死亡。“我丈夫的身體一直很健康,如果不是對方不負責任,把他單獨留在客房,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。”
  阿琳的母親告訴記者,阿琳已懷有5個月的身孕,得知噩耗後當即暈倒,被診斷有先兆流產癥狀,“打保胎針後,身體狀況才暫時穩定。”
  公司負責人:願承擔相應責任
  張某的哥哥張先生告訴記者,張某疑因嘔吐物阻塞氣管導致窒息死亡。但公司老闆至今沒有露面協商善後事宜。“員工參加公司年終聚餐,喝了那麼多酒,怎麼沒有人勸阻?弟弟醉酒不省人事,為什麼不聯繫家屬?安排員工帶弟弟開房,為什麼把他一個人留在裡面?第二天9點多,沒有看見弟弟去上班,為什麼沒有尋找過問?”
  昨日,記者聯繫上當晚送張某開房的同事徐某。徐某告訴記者,他雖然和張某在同一個部門,但工作上沒有什麼聯繫,平時也沒什麼接觸。他是聚餐當晚才知道張某的名字,更沒有其家屬的電話。
  該公司有關負責人馮先生介紹,張某是新員工,剛入職20多天,大家都不熟悉。“當晚公司80多名員工聚餐,喝酒前張某說自己酒量好,還換桌敬酒,很快就喝高了。”馮先生說,第二天其妻子找到公司,大家才知道發生了意外,但此事雙方都有責任,“我們願意承擔應負的責任,如果雙方協商不下,也可以走法律程序解決。”
  邢逸律師認為,此事公司與員工都有一定責任。公司作為年終聚餐的組織者,應對可能產生的後果有一定的預見性。而張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,對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應有足夠的認知。此外,公司安排的人員將醉酒員工單獨留在客房後自行離開,說明其意識比張某清醒,但沒有盡到照顧的責任,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。
  邢律師認為,張某參加單位年終聚餐後死亡,符合工傷認定條件(因工作原因,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受到傷害)。他在單位組織的聚餐中飲酒,醉酒後,單位並沒有把他安全送至家中或通知其家人照看,而是把他送入單位安排的場所(賓館),應視為在工作場所死亡,工亡屬於工傷範疇。
  春節將近,許多單位會組織員工聚餐。醫生提醒,喝酒要適度,酒後容易引起心血管疾病、消化道疾病,甚至有生命危險,最好量力而行。此外,醉酒後一定要有人照顧,醉酒者切忌正面仰卧,因為這樣可能將嘔吐物嗆入氣管,窒息死亡。如果醉酒者持續昏迷或嘔吐不止,應儘快送醫。
  律師提醒,同桌喝酒,相互之間都有提醒義務,如果有人因飲酒死亡,同桌喝酒者應承擔相應的責任。其中勸酒、灌酒者,責任更大。  (原標題:參加公司年終聚餐26歲員工醉酒身亡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f12cfipb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